问题 | 审判权 |
释义 | 法院依法审理和判决各类诉讼案件的权力。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使审判权的机构设置及终审制度,在不同国家有不同规定,但都以适用实体法为内容,并按照程序法的规定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审判权由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只对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干涉。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即对在中国主权范围内所有人 (包括公民、法人以及外国公民和无国籍的人) 所犯刑事案件,以及发生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都有权进行审理和判决。但必须严格按照实体法及程序法有关规定,据此作出的判决和裁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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