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体制改革 |
释义 | 适应生产力关系的需要和形势的发展对经济管理体制的改善和变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体现和反映了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民主管理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能够保证把有限的财力、物力和人力集中到重点建设上,有助于国家有计划地分配资源,促进落后地区和部门的发展。在这种经济体制下,中国建成了初具规模、门类齐全的国民经济体系。但是,随着中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在这种经济体制上形成了一种同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僵化的模式,其主要弊端是,“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使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单行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版,第8页)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必须进行改革。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使新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走出了决定意义的第一步。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农村改革在巩固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改革重点逐步转向城市,城市改革也由试点发展到全面铺开。198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比较系统地提出和阐明了经济体制中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成为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献。此后,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1987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中心任务是加快和深化改革,大会明确提出坚持改革开放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基本点之一。1992年年初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之后,经济体制改革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改革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认真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经验,确定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对于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自我完善。恩格斯曾经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第1版,第443页)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立足于本国国情,总结实践经验,根据社会生产力的现实水平和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自觉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改革的基本任务是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应当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检验改革得失成败的最主要标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为克服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运用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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