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刑后法 |
释义 | 先秦法家以刑为主的法治思想。《商君书·开塞》:“效于古者,先德而治;效于今者,前刑后法”。早期法家代表商鞅针对儒家“德主刑辅”、“先德后刑”的主张,提出治理国家,实行法治应当将刑罚置于首位,作为主要的手段,刑罚施,“则民威(畏),民威(畏)则无奸,无奸则民安其所乐”,达到“以刑去刑”的效果。《韩非子·二柄》进一步阐发这一观点,“明主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故明主峭其法而严其刑。”秦始皇在法家这种刑罚威吓主义思想指导下,严刑峻法,对人民实行极其残酷的刑罚镇压,导致“二世而亡”的最终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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