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想占用公共用地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物业想占用公共用地怎么办理 物业想占用公共用地物业应该与业主先行协商,或者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物业拒不改正的可以向辖区法院起诉,请求物业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民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二、物业公司应履行哪些职责和义务 物业公司的主要职责有: 1.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2.维护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 3.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4.对小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进行清理和维护。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 三、物业纠纷律师费标准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网提醒您,物业纠纷律师费标准收费标准不是法定的,律师收费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2]《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3]《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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