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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送达机关
释义

送达机关

依法向受送达人送达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的机关。在法律条文或解释中,送达机关有人员(如书记官、执达员、邮差、大使、公使或领事)及机关(如邮政机关、外交部、该国管辖机关、该国军事机关)两种称呼。所以,送达机关有时与送达人同义。在中国,送达机关指制作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的司法机关,即实施送达职权的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原则上应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直接送达受送达人,但有时直接送达不成的,可将法律文书交给受送达人所在单位转交送达;对受送达人不在本地的,也可将法律文书交邮局邮寄送达;对涉外送达,受送达人为中国籍的,可以委托所在国的中国使、领馆代为送达,受送达人为外国人的,由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常设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送达,也可以通过交付受送达人所委托的、有权代表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的方式送达。这些机关(包括受送达人所在单位、邮局、使领馆、常设代表机构等)虽然有义务协助送达机关或者按法律规定代为完成送达任务,但不是法律所规定的送达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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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1: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