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卡多佐·本杰明·内森1870~1938Cardozo,Benjamin Nathan美国法官和法学家。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自1891年在纽约开办律师业务,直到1913年被选入纽约州最高法院。1917年成为纽约上诉法院法官,1926年任该法院首席法官。从1932年起至去世前,一直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内森的判决广证博引,雄辩有力,行文自如,许多判决经常被大西洋西岸所引用。发表了许多著作,其中《司法程序的性质》(Jhe Natvre of the Jvdi-cial Process) (1921),《法律的成长》(Jhe Growth of theLaw) (1924),《法律科学悖论》(Paradoxes of Legal Sci-ence) (1928)三本书受到法律界高度的评价。在创造和发展司法程序方面,其地位可能仅次于同时代的美国法学家、法官霍姆斯·奥利弗·温德尔(Holmes, OliverWendell, 1841~19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