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高中我国中等教育结构改革中产生的一种培养训练初级、中级职业技术后备力量的学校。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定向培训。由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及各主管业务单位根据社会对各工种、专业的实际需要共同商办。职业高中不同于普通高中,在校期间既学习文化课,又学习职业技术课,经考试合格者,由所在学校、教育部门发给毕业证书。毕业生国家不包分配,由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也可以自由选择职业。它也不同于技工学校,因为职业高中学生招生不列入国家招工计划,学生实行自费、走读、国家不包分配。在改革、调整中等教育结构的过程中,职业高中已经充分显示其优越性,主要是:专业及其课程设置针对性强、社会急需;教学内容理论联系实际;毕业生掌握职业技术快、适应能力强、专业思想稳定,等等。因此,它普遍受到用人单位、学生及其家长的欢迎,自1986年全国职业技术教育会议后,这种办学形式得到很快的发展,部分普通高中已改办成为职业中学,还新建了一批校(班)。几年来,已为国家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