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主管 |
释义 | 民事诉讼中的主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决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同其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处理民事、经济纠纷的分工和权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主管以下案件:(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关系相联系的人身关系发生的争议;(2)婚姻法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的争议;(3)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因经济、劳动关系发生的某些争议,如经济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4)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等。解决法院主管与其他组织主管关系的原则,为司法最终解决原则,任何其它组织无法解决的民事、经济纠纷,最后必须由人民法院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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