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当事人又称当事人不适格,不符合民事诉讼当事人条件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对于某一具体案件,只有真正的利害关系人才能成为诉讼当事人。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即使已提起了民事诉讼,或者经人民法院传唤出庭应诉,均不属于正当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例如,作为原告,不是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作为被告,不是侵犯原告的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争议的人。出现这种情况时,原告、被告即因不符合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条件,而成为不正当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对此二种裁定,当事人均可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