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员令 |
释义 | 唐令篇名,规定官吏设置制度,包括官吏之职称、员额及执掌等。其渊源至迟可以追溯到魏,魏有《设官令》,内容盖即有关中央及地方官吏设置之规定。西晋泰始中定令四十篇,第五篇名《吏员》。至后魏,改《吏员》为《职员》,其名遂为隋《开皇令》所袭。《开皇令》分《职员令》为七篇:《诸省台职员令》、《诸寺职员令》、《诸卫职员令》、《东宫职员令》、《行台诸监职员令》,《诸州郡县镇戍职员令》、《命妇品员令》。唐采隋制,仍名《职员》,而加省并,定为六篇:一、《三师三公台省职员令,专言三师、三公、御史台及中书、门下、尚书、秘书、殿中、内侍六省置官设吏之制;二、《寺监职员令》,专言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九寺及国子、少府、军器、将作、都水五监置官设吏之制;三、《卫府职员令》,专言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等十六卫及诸卫亲、勋、翊府与诸卫折冲府置官设吏之制;四、《东宫王府职员令》,专言太子东宫、诸王府司及公主邑司置官设吏之制;五、《州县镇戍岳渎关津职员令》,专言天下州府、诸县及镇、戍、关、津置官设吏之制;六、《内外命妇职员令》,专言内外妇官设置之制。六篇《职员令》均已亡佚,仁井田升《唐令拾遗》辑其佚文。又本世纪初敦煌莫高窟发现唐人写本永徽二年《东宫诸府职员令》残卷,存二一五行,计有三十二条。原件断裂为数片,现分藏英国伦敦不列颠图书馆(编号:S·1880、3375)及法国巴黎国立图书馆(编号:P·4634、4634C2),录文详见刘俊文著《敦煌吐鲁番唐代法制文书考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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