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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适合绝大多数人利益的立法原则
释义

适合绝大多数人利益的立法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在立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反映、保障绝大多数人最大利益的一种指导思想和准则。社会主义法是以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主导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意志的体现。维护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是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出发点。立法工作必须以反映、保障最大多数人最大的利益为准则。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这一原则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概括起来,就是在立法工作中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之间,以及中央和地方之间、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为例,片面地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忽视以至取消正当的个人利益,必然导致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能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而逐步提高,使劳动者生产和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使社会生产力长期陷于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也必然会受到损害。在立法过程中,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不能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而应重视在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前题下,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当然,我们也不能由此走向另一个极端,把个人利益置于国家和集体利益之上,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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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1: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