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
释义 | 一、办理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办理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如下: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结果需要多久 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从受理至出具鉴定报告的时间是60天。 ![]() 三、医疗事故鉴定分级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的分级标准为: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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