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科恩案 |
释义 | Cohn Case英国法院1945年判决的案件。母女二人都是德国人,住所在德国,居所在英国。她们同在一次空难中丧生,但不能证明谁后死。根据母的遗嘱,女可继承其动产。英、德两国法律关于在上述情况下假定死亡次序的规定不同。英国1945年《财产法》第184节假定年长者先死亡,德国1939年7月的法律假定同时死亡。原告辩称:本案首先需决定女是否较母后死。这是程序问题,受法院地法即英国法支配。若无法证明此点,则应依英国法予以假定。在死亡次序确定以后,遗产继承是实质问题,受死者住所地法即德国法支配。英国法院判决指出:死者住所地法即德国法决定遗嘱的效力、遗产的管理以及管理遗产的有关事项。证明女是否后死的方法受法院地法支配,其后果则应由死者住所地法决定。既然无法证明死亡先后,英国法已无适用的余地。英国1925年《财产法》第184节不是证据法,而是实体法,仅在产权受英国法支配时才能适用。德国1939年7月法律的规定也不是证据法规则,而是实体法,应作为德国《民法典》继承法的一部分予以适用。本案根据德国法律,假定母女两人同时死亡,不发生女继承其母遗产的问题。依照德国《民法典》第1922、1923两条,被告获得死者的遗产。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