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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城市房屋拆迁,谁来赔偿承租人的财产损失
释义

城市房屋拆迁中承租人的财产损失谁来赔偿?

出租房屋拆迁时,由房屋征收部门对承租人的损失进行补偿,包括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房屋征收造成房屋拆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发生产权交易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产权交易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房。第二十三条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房屋征收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建设规划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虽然安置房买卖合同中也会约定违约金或支付一定的定金,但这也是纠纷发生的地方。如何解决这些纠纷?具体方式有:
    

1、协商。同时,要了解相关政策法规,防止自己处于不利地位。谈判是双方最快的方式。
    

2。调解。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能通过第三方进行调解,虽然不如协商简单方便,但也能更快地解决双方的纠纷。
    

3。诉讼和解。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争议,就只能诉诸法院。这种方法虽然公平,但耗时长,成本高。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租赁房屋拆迁时,由房屋征收部门对承租人的损失进行补偿,包括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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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2: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