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主义法律思想 |
释义 | 注重从经济学方面观察和理解国家和法现象的理论倾向。至于经济如何影响国家和法以及影响到何种程度,其说法则因人而异。经济主义法律思想最早萌发于功利主义法学,而在社会学法学当中得到更广泛的发展。它的高峰则是当代的美国经济分析法学;该学派直接将边际效用论、制度经记学、福利经济学的原理运用于法学研究。经济主义法律思想的代表人物有斐迪南·拉萨尔、马科斯·韦伯及当代美国的库斯(RonaldCoase,1910—)和波斯纳(Richard Posner,1939—)等人。一般说,经济主义法律思想虽然承认经济同国家和法的密切关系但却没有或不承认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是国家和法的决定者,特别是排斥阶级分析方法。因此,经济主义法律思想是一股资产阶级法学思潮,与历史唯物主义法律思想有本质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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