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抚养费减免和增加的条件都有什么 |
释义 | 一、子女抚养费减免和增加的条件都有什么 子女抚养费减免条件: 1.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的; 2.因犯罪要服刑,无力支付的; 3.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的配偶愿意抚养的。 增加条件是: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二、子女抚养费增加不支付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先找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权利和义务。 三、子女的抚养权增加支付到几岁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但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我国法律规定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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