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多久再到法院 |
释义 | 一、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多久再到法院 1.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2.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3.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 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会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 2.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需要补充核实,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3.对于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 三、法院受理案件时间 1.法院受理案件的时间通常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确定。法院会根据检察院移送的案件材料和起诉书,对案件进行受理和审理。 2.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庭审、判决等程序。由于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间不确定,因此法院受理案件的时间也会相应的不确定。 案件在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之间的流转涉及众多法律细节。如需了解更多法律常识,欢迎访问法律网获取专业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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