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九○五年十月十七日宣言 |
释义 | 俄Манифест поктября1905沙皇尼古拉二世在遍及全俄的十月总罢工运动高涨时期颁布的文件。宣言声明要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可侵犯;保障公民信仰、言论、集会和结社的自由;并应允扩大选举权,“尽可能吸收居民中的现在完全被剥夺选举权的阶级参加国家杜马”;并同意赋予将来的全俄代表会议以立法权。宣言还声明任何法律没有国家杜马的同意均不得生效,以便人民代表有“真正的可能来监督政府活动的合法性”。宣言同意在俄国建立立宪制度。实际上,宣言是沙皇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欺骗,以虚伪的允诺获得喘息机会后,便重新纠集反动力量镇压了1905年12月莫斯科的武装起义,迫使革命暂时退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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