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九七一年精神药物公约 |
释义 | 1971Convention on Psychotropic Substances1971年2月21日订于维也纳的公约。中国于1985年6月18日加入。按照《公约》,“精神药物”是指任何天然或合成物质或任何天然材料。《公约》将精神药物分别列入4个附表,并规定,如世界卫生组织认定有关物质具有性能引起“成瘾之依药性”,“中枢神经系统之兴奋或抑郁,以致造成幻觉、或对动作机能、思想、感觉、情绪之损害”,以及与附表内物质被同样滥用和产生同样恶果,便可将该物质增列入附表。《公约》对各附表所列精神物质的使用、制造、贸易、分配及持有作了具体规定,并规定非法产销精神药物的行为为可科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应予引渡的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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