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代表和法人是不是同一个概念? |
释义 |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公司成立之后,他具有的组织是非常多的,比如说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还有一些比较容易混淆的,概念,就包括公司的法人代表以及公司法人,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公司法人代表和法人是不是同一个概念? 一、公司法人代表和法人是不是同一个概念? 公司法定代表,和公司的法人是不同的概念, 法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不是某一个人,不是某个章位的领导。 什么是”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就是法定代表人(本文不对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再作进一步区别,按照常理认为两者是一致的)。 民法通则规定,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责的负责人。法人代表是法人的一个机关,是自然人。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董事长,同时,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二、担任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条件,有以下8点的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了不得担任公司法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几种情形,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如果存在以上8点情形的则不能担任。 首先小编在这里需要向大家明确的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和公司的法人,他不是同一个概念,其次就是公司的法人,他是一个组织,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却是一个自然人,是公司法人组织当中的一个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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