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做好招聘工作的通知 |
释义 | 1984年1月15日劳动人事部发布。共6条。主要内容:(1)招聘工作应在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的基础上,尽量发挥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长,做到人尽其才。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的来源应以内部交流为主,外部引进为辅。(2)招聘工作要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凡要求在本省、市、自治区内招聘技术人员的,由招聘部门、单位提出,经省、市、自治区人事部门批准组织进行招聘。凡要求在全国或跨省、市招聘的,由招聘地区主管部门先征得所在省、市、自治区人事部门同意,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认可后,再组织进行。(3)要严格控制干部流向。边远省、自治区进行招聘,可根据需要在内地省、市选择招聘地区;内地省、市进行招聘,要限制在一定范围,主要在内地、沿海等省、市招聘,不得在边远省、区和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的地区进行招聘;任何地区和单位均不得在县及县以下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进行招聘。(4)对招聘人员的待遇要适当。除边远省、自治区可适当提高外,其他地区一般不得高待遇。要防止采取任意提高待遇以吸引专业技术人员的做法。(5)要树立全局观念,从有利于各地四化建设和专业技术干部队伍的建设出发,从有利于各地四化建设和专业技术干部队伍的建设出发,条件好的地区照顾条件较差的地区,内地照顾边远地区。《通知》的发布,对于做好招聘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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