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权分立原则 |
释义 | 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的将立法、行政和司法分为三种国家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机关独立行使的学说和制度。是资产阶级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原则之一。一般是议会行政立法权,总统或内阁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分权思想最早产生于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后英国的洛克和法国的孟德斯鸠提出了明确的三权分立理论,针对封建专制主义的黑暗统治,提出立法权与行政权分立,反对行政干预司法,要求建立君主立宪制或共和制,在当时具有积极的进步意义。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将该原则与制衡原则一起作为宪法原则固定下来,成为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政权组织形式。资产阶级国家的三权分立,并不影响整个资产阶级掌握全部国家权力,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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