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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三方性原则
释义

三方性原则

贯穿于国际劳工组织的各种会议、各个机构的根本原则,是国际劳工组织区别于其它国际组织的独特之处。“三方性”就是指各成员国代表团由政府代表两人、劳工和雇主代表各一人组成;政府、劳工、雇主三方代表都参加各种会议和机构,自由讨论,独立表决。三方性原则早在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创建之时就已确立。编入凡尔赛和约第八部分的“国际劳动宪章”关于参加国际劳工大会的成员国代表团,规定“由每一成员国的四个代表组成,其中二人为政府代表,另二人分别代表每一成员国的雇主和劳动者”,“成员国负责在它们各自的国家内,取得对雇主或劳动者最有代表性的行业的同意”选任非政府代表,“每一代表有权对大会审议的所有问题以个人资格投票”,如果一个成员国不任命两个非政府代表之一,则“另一个非政府代表可以出席大会和发言,但不能投票”。三方性原则在制定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的各个阶段也得到贯彻。它的确立和实行,使劳动者在国际劳动立法活动中获得了发言权与表决权,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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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