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成员国联邦制国家的组成单位。一般包括共和国、州、邦等。如前苏联设加盟共和国;美国由50个州组成;印度设邦等。联邦成员国依据组成联邦时自愿订立和批准和联邦宪法的规定,邦在其管辖区域内享有部分自主权。除了联邦拥有最高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宪法、法律等外,联邦成员国都有自己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公民除只有联邦的国籍外,还具有联邦成员国的国籍。在对外关系上,成员国一般没有独立的外交权,但个别国家除外。联邦成员国与联邦的权限划分一般由联邦宪法规定。较重大的权力,如国防、外交、宣战、媾和、货币制度、移民、关税等由联邦统一行使。管理本地区的财政、税收、经济建设、文化教育等方面事务的权力一般由各成员国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