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协议怎么样签署 |
释义 | 一、医疗纠纷协议怎么样签署 医疗纠纷协议签署方式经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人民调解员签字并加盖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医患双方经人民调解达成一致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经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人民调解员签字并加盖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 达成调解协议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告知医患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二、医疗纠纷鉴定的必要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网提醒,医疗纠纷鉴定的必要流程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2.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3.双方当事人退场; 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5.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 三、医疗纠纷诉讼的法定时效是多久 医疗纠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即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应当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身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超过诉讼时效的将丧失其胜诉权。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也可以申请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3]《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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