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工伤赔偿手续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申请工伤赔偿手续如何办理 申请工伤赔偿手续如下办理: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工伤赔偿协议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对合同内容一般条款的规定,工伤赔偿协议应该包含当事人信息、劳动关系、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和工资报酬,以及受伤时间、地点和原因。 协议中应该有双方对赔偿的事宜、赔偿金额、赔偿项目、赔偿金给付方式、违约赔偿等协商一致,并约定在工伤赔偿协议中,如果是分期赔偿的,应该将最后支付结束的时间也写清楚和明确。协议应该签字、盖章生效,写明日期。双方记得要各持一份协议书。 ![]() 三、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和个人申请有什么区别 1.申报时限不同。个人申报工伤的时限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单位申报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2.超期申报费用支付方不同。用人单位未在本条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举证责任不同。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