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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释义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马克思写于1843年末—1844年初,收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这篇文章第一次阐述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与此相联系,在法学上提出两个重要观点:第一,对维护和体现德国旧制度的法哲学进行批判的必要性和意义。马克思认为,德国旧制度骇人听闻地违反了公理,是一个时代的错误,所以,应该向它开火。为此,对那些体现旧制度的国家哲学即德国历史法学和黑格尔的法哲学,也必须批判。对于历史法学派,马克思曾在《法的历史学派的哲学宣言》中作过系统的批判。在这里,他进一步揭露这个学派的反动本质:“以昨天的卑鄙行为来为今天的卑鄙行为进行辩护,把农奴反抗鞭子——只要它是陈旧的、祖传的、历史性的鞭子——的每个呼声宣布为叛乱。”在这篇文章中,马克思集中地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因为,德国的国家哲学和法哲学在黑格尔的著作中得到最系统、最丰富和最完整的阐述。因此,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就是对德国现实国家制度的批判,就是对德国政治意识和法意识的整个形式的最彻底的否定。第二,论证法哲学同无产阶级解放的关系。马克思非常强调哲学和理论在无产阶级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中的重要作用。他说:“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武器来摧毁;但是理论一旦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另一方面,马克思还论证无产阶级对哲学实现其价值的重要意义。哲学的真正价值在于被群众所掌握并成为改造世界的精神武器,在当时的德国,其使命就是要找到一个实现人类解放的物质力量。《导言》第一次对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做了精辟的论述。文章指出,德国解放的实际可能性,在于形成一个被彻底的锁链束缚着的阶级,一个表明一切等级解体的等级;一个由于自己受的普遍苦难而具有普遍性质的领域,这个领域并不要求享有任何一种特殊权利,“因为它的痛苦不是特殊的无权,而是一般无权,它不能再求助于历史权利,而只能求助于人权。”这个阶级或等级就是无产阶级。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地,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此前,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提出“人类解放”的口号;而在这篇文章中进一步阐明: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任何以解放人类为历史使命的理论都必须为无产阶级服务,法哲学更是如此。《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标志着马克思从唯心法律观向唯物法律观、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两个转变的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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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15:3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