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级”教育制度 |
释义 | 企业对新职工和改变工种的职工进行关于职业安全和卫生的入厂、车间和现场教育的一种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它是企业职业安全和劳动卫生教育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1982年7月8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领导,防止企业继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紧急通知》中明确规定:对新工人必须坚持进行入厂、车间、岗位“三级教育”。入厂教育,指由厂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对新入厂工人进行关于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系统教育,使其了解和掌握我国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车间教育,指由车间领导干部负责,根据车间生产设备的情况,进行关于车间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预防事故发生措施的教育。现场教育,又称“岗位教育”,指由班组长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关于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纪律以及机器设备、工具和劳保用品的使用方法等事项的教育。这是企业对新工人上岗必须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程序。新职工经考核合格后,才准上岗,以保证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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