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致仕 |
释义 | 职官制度。首出于《公羊传·宣公元年》:“古之道不即人心,退而致仕。”其本意为辞官归里,还禄于君,当今称之退休。在春秋时期的晋卫等国,已有请退之制,时称请老、告老等。如《公羊传·宣公元年》载:“古之道不即人心,退而致仕。”又如《左传》所说“祁奚请老”、“韩献子告老”等均是。汉代丞相以下皆须致仕,称“归老”、“乞骸骨”。官员年老有病,由本人提出申请,获准后致仕,国家据其职位,给予赏赐,如丞相韦贤致仕,赐黄金百斤及宅第一区;御史大夫杜延年致仕,赐黄金百斤、牛酒及安车驷马。致仕以后,还有固定的养老之禄。西汉平帝时规定:比二千石以上官员致仕,给三分之一俸禄终其身。魏晋以后,对致仕官员实行特进、奉朝请制度,多加特进、光禄大夫、太中大夫、中散大夫等官号,可参加朝会。唐宋元三代规定:“年七十以上,应致仕。”唐代五品以上给半禄,如天子特恩,也可给全禄。玄宗时还规定:三品以上,并听朝朔望。宋代文武官员致仕后待遇优厚,一般官员致仕,皆可升转一官,或授给三至一名近亲低级官衔,高级官员还能参议朝政,一般支付半俸,立有战功并升转两次的武官可领全俸,同时还赏赐大量财物。元朝官员致仕三品以下,加散官一等;蒙古、色目官员职事、散官俱升一等,给半俸终其身。明初仍七十致仕。洪武十三年(1380)年,改为“文武官六十以上者听致仕,给以诰敕”。清代称为“休致”。乾隆朝规定:部、院属官五十五岁以上,堂官详加甄别,年老有疾,皆可休致。但执行上并不严格。往往只是对处分的官员,才“勒令休致”,有的部员甚至“十年不调,白首为郎”。而对武职则严格规定:副将六十岁、参将五十四岁,千总仅四十五岁即休致。到清朝末年,官员休致更是一纸空文。致仕制度对消除政府机构庞杂、官员冗滥,以及提高办事效率都曾有过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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