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特种刑事法庭组织条例
释义

特种刑事法庭组织条例

国民党政府的法院组织特别法规。1948年4月2日公布,同年4月21日施行。共11条。1947年国民党提出所谓“戡乱建国”方针,宣布要“戡平共匪叛乱”,颁布旨在镇压共产党人革命活动的《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规定违犯该条例的犯罪者中的非军人案件由特种刑事法庭审判。依上述紧急治罪条例第8条制定了《特种刑事法庭组织条例》。规定特种刑事法庭分为中央特种刑事法庭与高等特种刑事法庭。高等特种刑事法庭设置地点及管辖区由司法行政部决定;中央特种刑事法庭设于首都南京市,隶属于司法院,复判高等特种刑事法庭判决的案件。审判案件均采取合议制。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