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是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
释义 | 一、离婚了是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1.离婚了并非可以不给抚养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2.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3.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4.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无力支付抚养费情形 在特定情况下,无力支付抚养费是可以理解的。 1.当父母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时候,可以请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2.如果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也属于无力支付抚养费的情形。 3.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也可以适当减轻原抚养义务人的负担。 ![]() 三、抚养费的调整及恢复 1.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当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2.这是因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属于未成年子女享有的法定权利,离婚协议可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不能限制或剥夺他人的合法权益。 3.即使父母离婚,他们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仍然存在。 因此,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应妨碍未成年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你对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还有什么疑问吗?欢迎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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