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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确权的法律规定如何界定
释义
    一、土地确权的法律规定如何界定
    土地确权的法律规定如下界定:土地确权是指确认某一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行为,土地确权发生的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土地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城市市区的土地仍属于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二、谁负责解决土地确权纠纷
    负责解决土地确权纠纷的主体有:
    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三、土地确权后还能建房吗
    土地确权后,如果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符合建住宅的条件的,并尽量使用的是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经有关机关批准后,可以建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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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