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正确起草商铺出租合同 |
释义 |
一、如何正确起草商铺出租合同 写明商铺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商铺租赁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商铺租赁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等;商铺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商铺租赁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商铺租赁合同有以下注意事项: 1.出租人的主体资格。房屋是不动产,房屋出租人必须具有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如果是所有权人,应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是使用权人,应有合法的租赁凭证及允许转租的书面证明。另外,如果是数人共有的房屋,还须经过共有人书面同意。 2.房屋的用途。租赁商铺签立合同时必须确认房屋租赁的用途。 3.租赁期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越过二十年的,其超过部分无效。 4.装修补偿。租赁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出租房屋是否可能装修;双方应约定,在租赁期结束或因其他原因解除租赁合同后,对装修成果如何进行处理。 5.转租房屋。在商铺经营状况不佳时,可能会涉及将商铺转租的问题。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三、租赁合同无效租金是否应当返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所以租赁合同无效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返还租金。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法律网提醒您,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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