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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生拆迁地基纠纷找哪个部门投诉
释义
    一、发生拆迁地基纠纷找哪个部门投诉
    发生拆迁地基纠纷找找拆迁的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 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 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 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二、一般宅基地拆迁如何赔付
    一般宅基地拆迁的赔付包括宅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具体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理
    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的处理办法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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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5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