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期限? 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补偿,有特殊情况的,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协调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疾病 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认定申请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认定的事项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担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交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自治区、直辖市另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一年后,被鉴定人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被鉴定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第二十条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审、鉴定。(二)劳动部门作出决定的期限?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根据司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结论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认定结论前,中止工伤认定的期限。?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作出期限可以延长30天,综上所述,通过阅读上述内容,我们知道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复议的最新时间? 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时期有四个:一是要注意用人单位申请认可的时期。即使超过这个期限,个人也可以自行申请认可。其次,要注意个人申请的时限,因为伤害会发生变化,所以越早认定越好。三是对伤残鉴定结果申请复议的期限,个人和单位都可以申请复议。四是损害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复审的期限。此外,劳动部门对成绩的时限也有相关规定。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com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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