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过错诉状应该怎么写? |
释义 | 【为您推荐】四方区律师 和平区律师 安新县律师 仁化县律师 双台子区律师 金水区律师 莱山区律师 医院在救治患者过程中,有时候会发生医疗事故,其中大部分情况是医疗过错导致。本来,医院作为责任方,应该妥善解决纠纷,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达不成统一意见的话,多方调解无效下,患者只能走司法诉讼程序了。那么医疗过错诉状应该怎么写?下面小编结合一篇典型诉讼状讲讲这方面的知识。 医疗过错诉讼状 原告 (受害人 的女儿),女,19 年 月 日出生,汉族,通讯地址: 省 市 机修分厂,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原告 (受害人 的配偶),女,19 年 月 日出生,汉族,通讯地址: 省 市 机修分厂,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被告 XX市锻造厂职工医院 地址: 电话: 邮 编: 法定代表人XX,市锻造厂职工医院院长 请求事项 1、确认被告医院在整个治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行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XX元;其中:死亡赔偿金 XX元、丧葬费 X元、被抚养人抚养费 X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X万元、;以上各项共计:XX元。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X年 X月 X 日,受害人因病入住某市锻造厂职工医院,在住院治疗期间,被告医院的主治医师工作极不负责任,在明确诊断受害人为支气管哮喘的情况下,不按照医疗常规按时为患者解痉、平喘;X月 X 日凌晨,当患者出现呼吸困难的时候,被告医师缺乏抢救技能的培训,在抢救过程中手足无措,慌了手脚,呆滞在病房里,不知所措;在患者家属的反复督促下,才对患者进行了处理;被告医院的抢救措施缺乏针对性,反而一再延误疾病的诊断治疗。当患者家属意识到被告医师的医疗水平不足以救治患者的时候,患者家属主动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此时患者已经进入深度昏迷状态,呼之不应,不省人事,对外界刺激无反应,基本的生命体征逐渐微弱!被告医院此时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虽然经过多方抢救治疗,但是患者始,症状进一步加重,终因没有及时处理、病情进一步发展、错过了抢救时机,患者因呼吸、循环衰竭,经抢救无效于20X年X月X日凌晨死亡。 原告认为,被告医院违反医疗规范与常规,在事先知道受害人为哮喘患者的情况下,没有按照医疗规范作平喘治疗,当患者出现呼吸困难的时候,被告医师缺乏抢救技能的培训,在抢救过程中手足无措;抢救措施缺乏针对性,延误了患者抢救的时机,导致患者死亡。被告医院存在严重的医疗过错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后果,医疗过错行为与原告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十分明确,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XX元、丧葬费XX 元、被抚养人抚养费XX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原告还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XX万元。以上各项损失共计XX元。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苍梧县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2份证据材料份 起诉人 二0一0年 月 日 由此可见,医疗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患者启动司法诉讼程序,首先得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在医疗过错诉状中,写清患者及医院基本信息,阐述要求医院赔偿损失和承担诉讼费用的请求,并且通过讲事实、摆道理对自己的诉求做进一步的证明。这份诉讼状非常重要,患者可以委托律师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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