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莲藕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大家都知道农民耕种是非常辛苦的,有些农民的收入都是靠种地自己养活自己,每年最开心的时候就是丰收的时候,但有时候也可能面临天灾人祸,四川莲藕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有人不知道,当国家要征收莲藕的话是需要给予补偿的,征收之后农民将会没有收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都有哪些规定, 一、四川莲藕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四川省种植莲藕国家征地补偿 1、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均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前3年每亩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征用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市(州)政府每3年修订并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在执行中各市(州)政府可根据本地区物价上涨幅度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规定: (1)、船山区: 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永兴、仁里、南强、保升、西宁:1720元/年 其他: 1580元/年 (2)安居区: 安居:1580元/年 其他: 1450元/年 (3)蓬溪县: 赤城、宝梵、蓬南、三凤、任隆、大石、吉祥、鸣凤、文井、天福:1580元/年 其他: 1450元/年 (4)射洪县: 太和:1580元/年 大榆、广兴: 1450元/年 其他: 1330元/年 (5)大英县:1450元/年 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三)、安置人数计算公式 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 综上所述,四川莲藕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小编已经提供给大家相关的法律规定了,全国每一个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都是有所区别的,具体要根据当地的一些特殊情况而确定,如果面临土地的征收可以多了解政策规定和补偿标准,这是大家平时最关心的问题,每个地区在制定这些标准的时候也会考虑当地的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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