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有补偿吗 |
释义 | 一、企业破产清算员工有补偿吗 破产清算的企业员工是有补偿。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就要对企业员工的工资保险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费用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是哪些 一般来说,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主要是: 1.成立清算组; 2.整理公司财产及债权权债务; 3.设立清算账户; 4.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法律网提醒您,收取公司债权; 5.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6.处理公司财产; 7.制定清算方案; 8.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9.提交清算报告后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法定事由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三、公司破产清算应具备什么条件 公司破产清算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3.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有以上情形,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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