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
释义 | 个别劳动时间的对称。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以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它是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劳动时间。每个生产部门和行业,都有许多生产者,生产同一种商品,他们的生产条件、劳动熟练程度、劳动强度等各不相同,生产商品耗费的劳动时间也不一样,这就需要有一个社会平均耗费的劳动时间,即在一定时期内,绝大多数商品生产者在大致相同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和劳动强度下,生产同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用以决定商品的价值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是由个别商品生产者所决定,而是在所有商品者背后通过市场竞争自发形成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商品生产者有重要意义,能够促使他们努力缩短个别劳动时间,使其等于乃至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都是可以改变的。缩短个别劳动时间,可以通过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劳动熟练程度等措施来实现。多数个别劳动时间的缩短,意味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矛盾具有对抗性,可以引起生产集中和中小企业破产。社会主义社会,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矛盾还存在,但不具有对抗性。为了造就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社会主义国家必须采取多种有力措施,不断缩短个别劳动时间,从而缩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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