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公安机关立案标准 |
释义 | 一、侵占公安机关立案标准 侵占公安机关立案标准如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2.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二、职务侵占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职务侵占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办法是向派出所的上级机关汇报,如果依旧没有立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三、公安局立案程序是怎样的呢 法律网提醒,公安机关的立案程序是: 1.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2.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 3.勘验、检查、搜查。 4.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5.评议、判决、宣告判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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