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处理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
释义
    一、如何处理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可以申请复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日(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同一申请人在同日(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了另一专利;未作说明的,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处理。
    二、不能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是不能申请专利的。但如果以下几种在某一领域符合专利权授予条件的,可以依法授予期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的新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物质。
    
    三、申请发明专利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是:
    1.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十八个月内进行初审,对于符合要求的,即行公布;
    3.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通过实质审查的,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8: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