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方一房多卖时谁可以得到房产 |
释义 | 卖方一房多卖房产归属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房主一房两卖,甚至一房多卖的情况。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很多是因为在合同签订后,未过户或交付前,房价大幅增长或房主认为原来卖少了,与买方协商想加价又无法达成一致,想解约,买方又不同意。卖方干脆直接把房产再卖给他人,想以这个行为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以达到解约的目的,甚至觉得多卖些钱,承担了违约金也合算。 发生房主一房多卖,且合同均有效,买方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按以下顺序履行买卖合同: 1、优先履行已经办理产权登记的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确定其归属,如果几份买卖合同中,有一份不但签订且已经过户完毕,无特殊情况,应优先履行该份合同。 2、均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如果有一方已合法占有房屋,应认定履行已合法占有房屋那一方的买卖合同。 3、都未过户,也都未实际占有,应综合考虑实际付款数额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各种因素,公平合理地予以认定。 相关内容:买房人如何预防一房多卖 为了预防卖方一房多卖,买房人要以合理方法限制卖方违约的可能性。 1、房价波动比较大,建议从签订合同到最终过户交付,时间不要拖得太长,时间越长,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越大,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自然就增加了。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应尽快办理网签手续,这样可以避免卖方把房屋过户给其他人。 3、在合同中,最好约定适量的且有一定约束力和制裁力的定金或违约金条款,使对方在违约时成本增加。有些几百万的房产,定金或违约金才约定几万元,明显没有力度。 4、可能的话,将付一定款项后,即使暂时不能过户,也要先交付房屋,房屋交付后,房主再想把房子卖给其他人,往往不那么容易。 从上面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卖方一房多卖时的问题,相信大家都有了解到。房屋买卖涉及到的东西非常的多,并且也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故大家一定要多加注意,如果有什么不明白也可以委托律师帮忙处理,这样可以避免出现漏洞,法律咨询网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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