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车辆可以扣多久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车辆可以扣多久 交通事故车辆扣留的时长是有限制的,并非无限制。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二项,交警部门有权因勘查等需要扣留事故车辆,但必须妥善保管以备核查。扣留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检验、鉴定的需要。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规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的检验、鉴定应在勘察现场之日起5日内开始,并在20日内完成。如需延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10日。 (2)超过此时限的,需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值得注意的是,新的法律法规已取消了交警为事故赔偿的需要扣留事故机动车的规定。 二、非法单位个人扣留后果 1.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扣留交通事故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非法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牌证、货物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劝告其返还。 2.经劝告仍不返还或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第7项进行处罚。若因非法扣留驾驶员或故意损害车辆、财物,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三、扣留车辆赔偿流程 1.当交通事故车辆被扣留后,如果车辆遭受损害,车主通常需要向保险公司索赔。 2.为了获得赔偿,车主需要先对车辆进行损失鉴定,确定受损程度。这一步骤通常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或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站点完成。 3.在确定了损失后,车主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如事故认定书、损失鉴定报告、维修发票等,并提交给保险公司。 4.保险公司会根据这些材料和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对车主进行赔偿。 5.赔偿的金额通常会覆盖车辆维修费用、部分或全部的车辆价值损失等。 6.整个赔偿流程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时间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处理速度和事故的具体情况。 车辆扣留期间损失如何索赔?法律网有更多专业建议。遇到交通事故,及时咨询,保障你的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十九条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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