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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党制度
释义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党制度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国内外的具体条件,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始终保持着多党并存的局面,实行在工人阶级政党德国统一社会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存在的政党有:德国统一社会党、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德国自由民主党、德国民主农民党和德国国家民主党。各民主党派都承认德国统一社会党的领导作用,同时也享有独立性。民主党派的政治活动主要通过“民主联盟”和“全国阵线”这两个统一战线组织来实现。加强同联合在这两个统一战线组织中的各民主党派和群众组织的密切合作,是德国统一社会党联盟政策的原则之一。各民主党派在各级国家和政府机构中都有自己的成员担任职务。在国务委员会中,它们各有1人担任副主席、各有1个委员名额;在部长会议中,各有1人担任副主席、各有1人任部长职务;在人民议院中,各有法定的若干议员席位。1989年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局剧变后,不仅允许成立新的党派和政治组织,而且各政党和政治组织可以机会平等地进行竞选。1990年3月18日大选,共有24个党派、政治组织参加,原民主党派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在竞选中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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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5: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