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澳门强制性假日 |
释义 | 通常称作法定假日。澳门地区法定节假日为:一月一日、农历新年三天、五月一日、六月十日、中秋节、十月一日、重阳节。长期性工作者有权收取一月一日、五月一日及十月一日的假日工资。允许在强制性假日期间提供服务的条件是:(1)雇主面临重大损失或出现不可抗拒的情况时;(2)雇主需要应付不可预料的工作的增加;(3) 工作性质为持续性不可间断时。在强制性假日工作,长期工作者有权收取不少于平常工资50%的附加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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