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一、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非法放贷罪正确的罪名是违法发放贷款罪。 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个人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 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诈骗贷款的罪行标准 贷款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包括三个层次: 1.数额较大,即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数额巨大,即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3.数额特别巨大,即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或产权证明作担保,以及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等。 了解非法放贷和诈骗贷款的法律后果了吗?如有疑问,不妨咨询专业律师。在法律网,我们始终为您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 ![]()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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