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澳门劳工稽查厅 |
释义 | 设厅长一人,直属劳工暨就业司。劳工稽查厅的职权为:确保与工作条件、工作关系有关的管制性及协议性法例的实施与遵守;对工人、雇主遵守管制性及协议性法例给予支持;向劳工暨就业司司长报告有关管制性及协议性法例的遵守情况及不完善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研究外籍人士工作情况,记录有关合约、编制有关核准的案卷;向工人、雇主及澳门工会提供应实施规则的资料及建议;参与有关劳工法规修订的研究工作等等。劳工稽查厅人员要保守职业秘密。利用执行职权泄漏经济经营秘密将受革职处分或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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