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方逾期交货买方是否有权拒收 |
释义 | 一、卖方逾期交货买方是否有权拒收 卖方逾期交货买方有权拒收。 事实上,卖方逾期交货,就是违约,而买方拒收货物的,就是要求解除买卖合同。 在实践中,认定卖方逾期交货的方法: 1.合同中有约定交货日期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2.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交货日期的,以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的,合理准备时间为准。卖方在约定好的准备时间后仍然没有交货的,视为逾期交货。 买方想解除合同的(拒收货物的),需告诉卖方,并主张损失赔偿。 只是生活中常常会出现,在买方提出解除合同后,卖方并不同意,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这个时候,买方可以联系当地的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或这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法,向法院申请请求解除合同,到退货的目的。 二、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 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买方需要承担的违约损失计算方法: 1.合同中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就按照合同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来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就不可以主张支付违约金,但是可以主张这笔货款的本金以及利息。利息的确定方法,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买卖合同中卖方逾期交货违约金是否有上限 法律网提醒您,买卖合同中卖方逾期交货违约金是有上限的,违约金的约定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当事人之间可以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进行约定,既可以选择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对于违约金,法律是有限制性规定的,即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守约方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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