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应该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应该如何办理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应该办理的流程如下: 1.备齐资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二、房屋抵押贷款的质押物范围究竟包含哪些 抵押贷款抵押物的范围包括: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取得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在建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三、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利率因贷款种类和期限的不同而不同,同时也与借贷资金的稀缺程度相联系。 1.一等额本金还款:每月还等额的本金和所对应的利息。 2.二等额本息还款:每月还一样的钱只有一等额才是钱越还越少;而二等额已经把所有的利息都加上了,故每月还一样的钱。目前银行执行的基准利率为:贷款一年以下(含一年)利率为5.6%;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利率为6.0%;五年以上为6.15%。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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