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施政纲领 |
释义 | 抗日战争时晋冀鲁豫边区抗日民主政权带有根本法性质的施政纲领。是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根据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总方针和以《中共中央北方局对晋冀鲁豫边区目前建设的主张》为基础制定的,于1941年7月29日通过,同年9月1日公布。内容分15部分:(1)保卫边区,坚持华北抗战,坚持团结进步,为彻底实现三民主义与抗战建国纲领而奋斗;(2)加强与扩大武装力量,实行全民武装自卫,建立人民子弟兵;(3)加强民主政治建设,逐步实现民选各级政府;(4)坚决镇压死心踏地之汉奸,贯彻保障人权;(5)努力经济建设,增加边区财富,确切保障一切抗日人民财产所有权;(6)对敌实行统制贸易,根据地实行自由贸易; (7)调节劳资双方利益,巩固阶级团结;(8)加强农村阶级团结,给与农村一切贫苦人民与游民分子以生存教育的机会;(9)逐渐确立统一的财政制度,实行统一累进税;(10)加强文化教育建设,提高人民的文化政治水平;(11)保障女权,实行男女平等;(12)建设卫生行政,减少人民疾病死亡;(13)面向敌战区,开展敌战区工作,扩大抗日根据地,缩小敌战区;(14)边区内所有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上一律享有平等自由权利;(15)保护外国侨民,加强国际友谊。这个施政纲领的施行,进一步巩固与扩大了晋冀鲁豫抗日民主根据地,指导与推动了边区各种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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